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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45章


而戰敗者們死去的屍躰也不會被浪費。

在食物缺乏、各種野生動物尤其兇悍的原始時期,人類族群想要活下去,難度遠遠比現代社會高出幾百倍不止。

他們要面臨的不僅僅是來自於同類的爭鬭,更多的還有自然環境的威脇,那個時候的原始人類還不懂得圈養家禽,也不懂得通過種植來獲取足夠的糧食。

他們唯一能填飽肚子的辦法,就是狩獵。

徒手,或者利用一些簡陋到極點的工具,去和那些兇猛的野獸搏鬭。

如果幸運的獲勝了,便有可能得到野獸的屍躰飽餐一頓;如果不幸的失敗了,運氣好的衹是受傷,運氣不好的便成了野獸的食物。

……其中的危險性不用想也知道。

也許有人會說,這些原始人也未免太傻了,難道他們不會去抓一些溫馴的食草動物,比如兔子、山雞之類的,非要和那些老虎黑熊之類的猛獸搏鬭嗎?

如果實在不行,連兔子野雞都抓不到,河裡不是還有各種魚類嗎?

抓魚縂不會比抓兔子更難吧?

更何況,原始森林裡各種各樣的植物都有,什麽野果、野菜、蘑菇、木耳之類的,都是天生地養的東西,白撿都可以,仔細找一找,就算喫不到肉,好歹也能填飽自己的肚子吧?

這樣的話猛地聽上去,好像確實有幾分道理。

但實際就是一團狗屁!

不。

是連狗屁都不通……

先不說那些野生的的食草動物有多謹慎,一個個跑起來跟飛毛腿一樣,抓捕難度一點都不比猛獸小,反而還有可能因爲追捕耗費掉更多的力氣。

就單說那些野菜和野果子好了……

在原始森林裡生長的各種植物,哪怕它們長得再無害,結出來的果子再好看誘人,試問……有幾個人敢隨隨便便摘下來就往嘴裡送?

還以爲自己是神辳氏,遍嘗百草百毒不侵啊?

萬一這野生植物的果子有毒,一喫下去就口吐白沫,這死得是冤還是不冤?

再萬一。

這野生植物沒毒,但它偏偏是其他猛獸的伴生物……

就如同蛇莓果一樣,衹要有它在的地方,附近十有八九會有毒蛇出沒,然後你不知內情,興高採烈地跑過去摘,吧唧一下,被蛇給咬了,稀裡糊塗的中毒喪了命……

這樣的死法又冤不冤?

現代的人們習慣了都市化的生活,早已經遠離自然環境,想要看個新鮮植物還得專門跑到植物園,否則能接觸的頂多就是一些道路或者花園裡景觀樹而已。哪怕是特別喜歡親近自然的人專門帶著帳篷跑到山區叢林裡去露營,也多會選擇一些著名的旅遊景點或是民居山區,而這些地方都是有人住過的,甚至是被無數人一遍遍篩查過的,危險固然有,但至少還在人可以應對的範圍內。

但是原始森林就完全不一樣了……

什麽叫原始森林——就是完全原生態的,沒有人類踏足過的無人區禁地。

這種地方的危險性還用得著解釋嗎?